金炳华,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,男,汉族,1943年2月出生,浙江绍兴人,1962年6月入党,1965年8月参加工作,复旦大学哲学系毕业,大学学历,教授。中国作协第六届副主席。在2006年11月第七届全国作代会上最新当选为全国作协第七届副主席。
1960.09-1965.08复旦大学哲学系学习,系团总支书记。
1965.08-1966.07复旦大学哲学系任教,后到上海县参加“四清”。
1966.07-1972.08复旦大学哲学系助教、教工团支部书记、中文系"五七"文科试点班助教。
1972.08-1978.03复旦大学哲学系教师党支部书记、系党总支副书记。
1978.03-1980.08复旦大学团委书记、上海市学联副秘书长。
1980.08-1984.08复旦大学哲学系代理党总支书记、上海市学联副秘书长,复旦大学党委办公室副主任,学生工作部部长
1984.08-1985.10复旦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学生工作部部长
1985.10-1986.09上海财经大学党委书记
1986.09-1988.07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兼上海财经大学党委书记
1988.07-1991.02上海财经大学校长
1991.01-1991.08上海财经大学党委书记兼校长
1991.08-1992.12上海市委宣传部部长
1992.12-2000.09上海市委常委、宣传部部长
2000.09-2001.01中国作协党组书记(正部长级)
2001.01-中国作协第五届副主席、党组书记、书记处书记,中国作协第六届副主席。在2006年11月第七届全国作代会上最新当选为全国作协第七届副主席